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招生办公室,主考学校,自考过程性评价报考单位:
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和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》(教职成厅[2018]1号)的要求,我省目前正对现开考专业进行规范和调整。专业计划调整将涉及专业课程、教材、计划等变更。因此我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网络教学资源将因专业合并、计划调整,新旧专业课程顶替,使用教材变更等原因导致学习课件内容与专业课程设置不一致。鉴于此情况,经研究决定,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有关工作。此前已经通过网上课程学习的合格成绩2020年上半年之前继续有效。
请各市、县,主考学校,自考过程性评价报考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